新北法拍,新北市法拍,新北法院法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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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1坪地 地主攔監委喊冤2018/01/24發佈
只為1坪大的土地被越界建築,上演攔轎喊冤戲碼。地主徐文燕因土地遭建商占用,纏訟20多年,22日掛著「冤」字在監委高鳳仙到苗栗視察時下跪喊冤陳情,指縣府違法發照,訴求拆屋還地。縣府則強調發照合法,因徐未繳代執行費用,至今未解決。

地主徐文燕表示,建商在苗栗市中華路興建大樓的土地,他發現地面梁柱和地下室部分占用他3平方公尺土地,即提出假處分,但縣府仍於1997年發出使用執照,顯然違法,應先撤照。

但劉姓建商反駁徐的說法,指徐的土地原本是向他買的,後來要求合建未果,他要買回卻開高價,根本是敲詐勒索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

 
逐房價而居 北市人口大流失2018/01/24發佈
近幾年人口隨房價遷徙情況明顯,雙北市連續三年呈現負成長,其中天龍國台北市三年合計人口淨遷出近5萬人;桃園、台中則連三年正成長,其中又以桃園市淨遷入近9.5萬人最多。由於房價門檻低、交通網絡完善,讓跨縣市「輕移民」比例增加。

台灣房屋智庫統計近三年六都人口淨遷入狀況發現,台北和新北連三年負成長,尤其台北市近兩年淨遷出都將近2萬人,三年合計人口淨遷出近5萬人,人口流失情況嚴重;新北人口流失則有趨緩跡象,104年淨遷出逾1萬人後已逐年下降,去年淨遷出人口降至僅308人。

反觀桃園、台中移入人口持續增加,連三年都呈現正數,其中,桃園淨遷入近人口數最多,累計三年來合計淨遷入近9.5萬人;台中市每年也有超過1萬人淨遷入,三年合計淨移入人口近4萬人。

進一步觀察,桃園淨移入最多的區域前三名分別為中壢、桃園和八德區,統計實價資料,去年3個行政區住宅平均單價分別為18.4萬、20.6萬及17.9萬元,單價幾乎都落在1字頭;台中市則以以北屯、太平和西屯三區遷入最多,住宅均價為17.9萬、14.9萬及23.1萬元。

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,過去台北市居民的福利高人一等,不少人為了子女補助或搶進明星學校,家長想方設法要入籍台北市,不過近年新北、桃園的福利政策和教育資源急起直追,與北市差異縮小,因此「北市入籍風」有退燒跡象。

此外,桃園、台中一般住宅平均單價僅18∼20萬,近年桃園建設起飛,高鐵、機捷縮短了大台北生活圈距離,且青埔新成屋價格降幅明顯,相較雙北,桃園的購屋總價門檻低,環境空間也相對遼闊,因此高鐵通勤跨縣市輕移民的比例增加。

台灣房屋統計2017年六都房價,北市平均單價守住60萬,新北只要半價31萬,而桃園以南則是1字頭行情。

張旭嵐分析,近年房市回歸自用購屋族群,因此遷出人口大於遷入,顯示自住盤的流失,也反映都會區高房價和高物價,讓年輕人不得不往外圍移動,加上交通便利性讓北台灣生活圈擴大,首購族改以時間換空間,或者將工作生活重心往南移動,在桃園置產台北工作的人口持續增加,跨區移居現象也更加明顯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

 
面對違建亂象 拆就對了2018/01/24發佈

最近柯P再度成為新聞話題焦點,主要是觀傳局長突然異動,讓即將到來的台北燈節出現若干變數。不過真正讓柯P感到火燒屁股的,恐怕還是違建問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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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台北市民還都有印象,三年前柯P風光上任時就曾說,要大刀闊斧整頓台北市長年存在的違建問題,還說違建現象是國恥。但如今三年過去,如果沒有去年底中和在內,北北桃連續三起違建惡火,恐怕有關違建之處理一事,大家早就淡忘了柯P曾說過要好好『處理』。



只不過,就算發生惡火,就算賠上人命,曾號稱白色力量的柯P,面對違建叢生,仍然變不出什麼花招來處置。如最近他就又拋出租屋資訊平台『必須加註是否為違建』的想法,還說崔媽媽基金會網站上都能標註,為什麼其他租屋資訊網站做不到?



柯市長啊柯市長,你是真不懂,還是在裝傻?人家崔媽媽基金會乃是社會企業,NGO組織,並不是以營利為主要目的,所以可以標註招租物建是否是(有)違建,不必擔心業主反彈。相對地,市面上一般租屋資訊平台(網站),是以營利為主要甚至唯一目的,怎能違逆衣食父母(房東)?就好像是賣房或租屋廣告,哪個房東或賣家會自曝其短,告訴承租人或買方,我的商品是(有)違建?



事實是,多數商業行為中,賣家都是隱惡揚善,甚至誇大好處、隱藏問題;這時候,有關交易安全或品質的把關,就落在官方機構身上。如同食安問題或勞資關係一樣,期待所有生產者或資方能自律,根本是天方夜譚;必須要有周延的法令規範及政府單位配合執法,消費者(相對弱勢者)權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。



回到租屋市場或租屋資訊平台,當然也是一樣,不要期望業者會自律或篩選或家註違建;柯P想要要求所有租屋資訊平台必須加註違建資訊,說起來容易,但實際上根本不可能,而且說得難聽點,根本就是(政府)把(查察違建的)責任推給平台業者。



在此鄭重奉勸柯市長,針對違建問題,不要再想一些旁門左道;如果你真的認為違建亂象是國恥,想要好好處理甚至根除,那麼唯一有效的做法,就是立即積極查核,接著按其造成公安威脅的程度訂定先後順序,然後就開始動手拆除!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永和秀朗社宅夯 700多人搶28戶2018/01/24發佈

新北市永和秀朗青年社會住宅審查結果已完成,並開放線上查詢,申請人可以藉由輸入身分證號查詢申請情形是否合格。城發局表示,將於1月25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公開抽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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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鄉發展局表示,永和秀朗青年社會住宅,招租28戶,但有713戶申請,民眾申請踴躍,最快3月中完成簽約入住。



城鄉局局長柳宏典表示,此案是全國首創與派出所共構的社會住宅,將舊派出所改建為地下2層、地上9層的建物,1到4層提供作永和秀朗派出所使用,5至9層作為青年社宅。而且全棟納入無障礙通用化設計,獲得全國第一件「住居空間通用化標章候選證書」,讓全齡通用皆可安心居住。



此外,106年度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結果也出爐,此次共受理1,136件申請案,經審查符合資格者748名,超過原公告500名。但柳宏典表示,為了減輕新北青年朋友的租屋負擔,凡符合補貼資格者,市府已另爭取預算全數核予補貼,每月補貼2,400元,為期12個月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北市公寓 鑑價與貸款利率雙冠2018/01/24發佈

北市老公寓看俏!據房仲業者統計去年前三季聯徵中心公寓核貸資料,發現六都老公寓核貸件數為1萬2507件,其中雙北市高達9171件,占比高達73.32%,而北市老公寓銀行估價值將近1500萬元,房貸利率則約1.83%,皆為六都之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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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,北市去年前三季的貸款利率僅有1.83%,是六都之中條件最好,且平均銀行鑑估老公寓的價值達1495萬元,如此看來,北市的舊公寓仍是銀行眼中的好標的。從調查中發現,去年前三季北市民眾購買一間老公寓,平均自備款金額約500萬元,銀行的授信額度為963.5萬元。



觀察其他各都狀況,聯徵中心公寓樣本數最多的是新北市,顯見新北市的舊公寓仍具有一定的市場性,平均新北市鑑估價約800萬元,總價帶對於大台北地區的通勤族相對友善。



至於大台北以外的區域,民眾對電梯大樓與透天的接受度較高。前三季桃園、台中、台南與高雄的總量僅與北市相當,不過價格上就有明顯差距,大台北以外地區的公寓的鑑估值約290~535萬元,台中市平均534.5萬元,台南與高雄約為290萬元,對於首購族來說購屋負擔輕,但市場性並不佳。



曾敬德表示,台北市老舊公寓數量眾多,且不少都是位於市中心的精華區段,加上土地持分比大樓多,長遠來看若有改建跟都更的價值,即使屋齡老舊,就實用性與資產價格來看仍有相當的價值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租屋「簽長約」不可不慎的3個隱藏風險2018/01/24發佈

為了怕房東一年漲一次租金,或者簽約之初好議價,有不少租屋族利用「簽長約」來省下一筆租金支出。對一般居住使用來說,超過一年期的約都可算是長約,有租客也成功靠著與房東簽訂一次3年或5年的合約,達到「省漲幅」的目的。不過,選擇簽長約的租客,還是潛藏了下列3個風險,租屋族不可不慎: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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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租屋族如果在合約期間內碰上職場或家庭因素,必須退租,恐怕就必須面對「提前終止合約」的賠償金問題。新版租賃定型化契約即明訂,租客有違反契約的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。



(2)租屋族簽下長約,甚至預付半年以上的租金,也可能會讓房東對於物品的修繕責任「愛理不理」、「已讀不回」。這時,應強勢要求房東給出修繕期限,避免房東一拖再拖。



(3)有的惡房東在簽了長約後,看著周邊租金上漲心癢難耐,會厚臉皮要求租客來年重新簽約,或者界反映電價調整,說租金不漲,但電價要漲,每度電要收超過7塊錢以上等等理由,如果無法遂行目的,還會想各種藉口請租客搬走。房東若有違反規定的情形,在新版租賃定型化契約及明訂「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」!這條應該可以唬住想得寸進尺的房東。



房市專家也建議租屋族,此外,無論是簽訂何種期限的房屋租約,都須與房東逐條核對契約內容,千萬不可「先簽了合約,才慢慢研究合約內容」,更不可因為房東說好幾組人搶著要訂,倉促在沒看過合約的狀況下付訂金之後再研究合約,碰上這種情況,租屋族最好36季走為上策。



此外,新版租賃定型化契約也規定,不得記載事項則包括,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、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、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較出租前增加時由承租人負擔等。這些事項在租房實務上,都是房東與租客在租金價格談判時,雙方的「彈性空間」。



而房市專家也提醒,即便簽了約,可以安居樂業了,也別忘了隨時留意政府社會住宅的相關資訊,包括坪數、租金開價、申請細節、抽籤時間等,有機會申請社宅,一定要試著去抽抽看,「好歹社宅的租金也是區域行情的八折七折」,而且屋齡新、屋況佳、防火逃生安全以及社區管理,也比一般私人老舊閒置空間出租來得好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租屋也要照砍不誤,12招幫你議到好價格2018/01/24發佈

萬物皆漲,唯獨薪水萬年不漲的時代,不是只有買房要砍價,其實連租屋也要懂得跟房東議價。家裡有在收租的網友在批踢踢租屋版上透露,其實房東在上網刊登物件招租時,都會在理想租屋價格上再加一點錢開價,預留房客殺價的彈性。所以租屋族不妨適當的殺一下價!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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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殺價空間不像房價,一砍可以少個好幾十萬上百萬,雖然租金議價空間只是每月差個500、1000,但就算只砍了500塊,1年也能省6000元。不過也要注意,跟房東的殺價力道要適可而止,畢竟包租公包租婆不是蓋樣品屋賣房子的代銷服務業,也不是親切的房仲業務員,租客東嫌西嫌的可是包租公包租婆自家的房子,砍價砍到房東心情大壞,沒租成還好,若是房東勉強答應出租,雙方關係弄僵,恐怕埋下日後翻臉產生糾紛的心理因素,包括租屋後的修繕歸屬、是不是可以帶朋友來租屋處、退租想返還押金時,都有可能遭到刁難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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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殺價眉角多,完全不輸買房議價的難度,像是碰上優質物件,房東不擔心租不出去,用挑缺點的招數恐會有反效果;過於裝可憐,房東也會擔心租客未來繳不出房租。下列12種租屋殺價撇步,租屋族都應該事先評估該物件的搶手度與自己的接受度,再決定要用上哪幾招,避免弄巧成拙。



1地段比價:市區一樣的公寓才1萬元,怎麼你重劃區這裡也要1萬5!而且巷口張媽媽也才租8千…



2黑臉白臉:這個房子採光讓人好心動…可是你沒注意到它其實離你公司有點距離嗎?



3坪數不符:這房子對我來講實在太小(大)了,能不能…



4共體時艱:現在景氣真的很差,我原來的房東降1千元叫我續租…



5屋況太差:這房子地板好像有裂痕喔!大概有30幾年了吧…



6有禮裝乖:我是準備來異鄉上班的年輕人,這是我公司名片(暗示有穩定工作),我一定會按時繳房租,而且我也沒有抽菸的習慣,一定會好好愛惜您的房子…



7風水問題:哇!路沖…,我老媽一直叮嚀說…



8照片不符:房間跟網路刊登的照片不太一樣,照片是10年前剛裝修時拍的吧…



9簽長約或預繳:房東太太我一次跟你簽2年(先預繳給你這半年的房租),那租金可不可以再算我便宜一點…



10配備刪去:這層都是分租,第四台跟網路都一條線,房東太太只有一個成本,而且我手機上網吃到飽,其實用不到網路線,可不可以…



11多凹家具:租金既然這麼堅持,那麼能不能幫我附一組沙發還是小冰箱,以後你也比較好租…



12延長搬家期:我先跟您簽約付定,但這陣子公司有大案子要處理,搬家期可以再多通融我半個月嗎…(一般搬家期通常給3~7天,「爭取搬家期」等於變相省了一筆房租)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不想惹上租屋糾紛 簽約4大關鍵要釐清2018/01/24發佈

有租房經驗的朋友都知道:好房東比好房子,更難找!不想租了房子之後跟房東鬧出租屋糾紛,在簽約時就得逐條逐項、睜大眼睛審視清楚。但是,契約好多條,每條都寫得文謅謅,有什麼租屋陷阱或不平等條文藏在裡面,不一定每個人都能看出蹊蹺。到底租屋契約該怎麼簽最能保障房客自身權益?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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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建議房客,可以從「人、事、物、錢」4關鍵來釐清契約是否暗藏風險,特別是租屋糾紛中最常發生的「修繕責任歸屬(意即租屋處設備壞了,誰叫修誰付錢)」問題,最好都能在合約中再三註記確認,避免房東招租時甜言蜜語,碰上問題時擺爛,甚至借題發揮、強扣押金。



由於現在租屋,多半是買超商或文具店印好的契約來簽,如果擔心房東準備的市售租屋契約,條文偏向保障房東權益,民眾也可上網下載崔媽媽基金會等團體所提供的合約書,要求房東簽署自己提供的版本。不過,無論哪種租屋契約,條文內容都可以刪除和增加註記的,儘管契約條文繁瑣,但還是要逐條與房東確認,以保障雙方權益。



(1)人:簽約前最好請對方出示權狀證明為房子的所有權人,若為二房東、代理人或是仲介,也要請他出示房東授權的同意書,以免權益受損。不過最保險的方式還是跟屋主簽約,避免二房東捲款「落跑」,無辜遭原屋主求償租金。



(2)事:每月租金、水電及網路費用、租賃期限、押金總額、簽約日及起租日期間的費用計算等,是基本租賃合約內容。其中,特別要注意,萬一在租期內房東突然要收回房間挪作他用、房客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租屋,或是朋友說好一起租屋卻有人中途退出等事情發生時,碰上這些違約情事發生時,該如何處置,談好共識,再於條文中增加註記。



(3)物:屋況如漏水、壁癌,現有的家具設備及其使用狀況和破損處,簽約當日最好拍照存證,保護自己日後退租時,不會被房東無故要求抵扣押金付修繕費用。此外,房東承諾新增的設備等,都必須註明清楚在契約當中,來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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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錢:除了租金之外,租屋後衍生的修繕費用誰付、是否可以報稅、房客報稅造成租金轉嫁等問題,如果沒在簽約前釐清註記,往往容易在日後形成糾紛。一般而言,房屋需要修繕,都是找房東處理,租客也要盡可能在第一時間通知房東,避免損害擴大;但有些不肖房東會在契約上規定讓房客自行負責,需格外小心。若是碰上房東擺爛,記得將「通知」、「催告」的Email、手機訊息留存舉證,接著寄存證信函,請房東處理,若房東仍未有動作,先將有瑕疵或損壞的部分拍照存證,找人修繕,事後再憑收據請房東支付,或從租金扣除,如此一來才更有保障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買房好還是租屋好?實際算給你看2018/01/24發佈

小雅和男友小虎已經論及婚嫁,長輩希望小倆口能在婚前先買下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,然而她和未婚夫都在台北市區工作,也無力負擔台北市的高房價,也不想在林口、淡水、桃園等衛星地區購屋後,每天花上1個小時開車通勤,還想先維持租屋兩個人在觀望房市發展討論看看,然而長輩卻跟他們說,「租屋的錢花出去就沒有了,買房雖然要背負房貸,但這也是另一種變相的儲蓄,這樣你們才不會把錢亂花在其他地方。」這也給了小倆口不小的壓力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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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屋租屋優缺點比一比

小雅跟小虎這為了買房還是租好,討論了許久,仍然找不到共識,兩人羅列許多買房跟租房的優缺點分析,像是目前房價仍然非常貴、但是年紀大時可能不好租到房子…等等,買房派的小雅說「如果是自住的房子,『房屋未來可能增值』」,租屋派的小虎則認為,這點最不重要,因為只要是自住,增值與否都只是「紙上富貴」,想靠房子增值後賣出獲利,第一個碰上的問題就是同區段的新房子也變貴,甚至漲更兇,這樣根本沒賺到啊!搞不好還得往更外圍的地區搬,才買得起新房子,況且誰說房子一定會永遠增值!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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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月負擔額,出租住更好

兩個人每月合計收入10萬元,年薪共計120萬元,ㄍㄧㄥ一點,比拿出比月收入1/3的金額約4萬來繳房貸,回推後等於可以貸到800萬,加上兩成自備款200萬,可以買到總價1,000萬的房子,台北市區可以買到16~18坪左右的中古屋,或者10~13坪的預售屋新成屋。先別說,在沒有長輩贊助下,頭期款200萬要存多久,光是薪水可以負擔的購屋總價只能買到10來坪的小宅,就遠遠不如現在兩個人月租3萬塊就可以租到的古亭站屋齡5年內、24坪的新房子。



投資跟購屋20年後差多少?

而小雅跟小虎認為,就算最後真的因為「房價太貴」而擱置買房計畫,兩人也還是會將租屋與買屋貸款間的價差存起來,比較起來,「存錢」比「存房」的彈性更大,兩個人可以輕易用錢買到車子、食物、旅行體驗甚至未來更便宜的房子…等,但「存房」卻只會讓家庭的負債欄位,永遠有一筆鉅額的貸款現金流出。



兩個人估算同區域30坪中古屋總價1,800萬,如果以 20年、3成頭期款、2%利率計算,要貸1,200萬,每月少房貸要繳6萬塊,和目前房租差了3萬元。如果把每月3萬租金房貸差額,拿去投入7%報酬率的投資,在複利威力的加持下,20年後有機會賺進1,570萬元,保守一點每月投資2萬,20年後也有1,047萬元。相較以現階段能力去買中古屋,20年後能得到的是一間屋齡4、50歲的老房子。在租金房貸比偏低的高房價雙北地區來說,租屋好?還是買屋好?小雅小虎的案例,買不如租的答案其實很明顯。



不過房產專家也提醒,離開雙北地區,來到其他房價相對低檔、租金房貸比較高,甚至幾乎租金就可以繳房貸的縣市,民眾也可以依自身財務情況試算,或許能得到租不如買的答案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財政部:銷售塔位應開統一發票並報營業稅2018/01/24發佈

財政部國稅局表示,近年來各縣市政府持續推動公墓遷葬綠美化政策,且國人多選擇以火化方式辦理親人身後事宜,因此納骨灰(骸)存放設施需求相對增加,鑒於納骨灰(骸)存放設施買賣業者,一般以自然人為主要銷售對象,常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,為促使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,該局針對經營銷售納骨塔位、牌位之營業人加強輔導及查核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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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財政部:銷售納骨塔位、牌位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



該局最近利用智慧型選案系統挑選轄內經營納骨灰(骸)存放設施買賣業者,經依營業稅進銷項申報資料分析及進行查緝,發現確有業者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,短漏報銷售額情事,經查獲自104-2017年間銷售納骨塔位、牌位使用權短漏報銷售額約1億3千4百萬餘元,除補徵營業稅670萬餘元外,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。



該局指出,納骨灰(骸)存放設施買賣,係屬使用權之轉讓,無實體不動產移轉紀錄,容易規避稽徵機關課稅資料勾稽查核,國稅局將加強利用資訊分析,主動蒐集關鍵使用權移轉資料,可輕易掌握業者有無漏稅情事,因此該局特別呼籲業者自行檢視,有無漏報情形,如有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,只要在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,主動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,即可免罰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,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




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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